2007/05/02

節稅竅門 申報先撥算盤

【中國時報/記者黃天如/專題報導】2007/04/29

不景氣錢難賺,要賺就要懂得省!」這句廣告詞想必大家都已耳熟能詳,然而,眼看一年一度的報稅季節又到了,即使一般上班族每年動輒也要繳上幾萬元的綜合所得稅究竟該怎麼省?你知道嗎?

對納稅義務人來說,今年起實施的綜所稅報稅新制可謂憂喜參半。

喜的是,國稅局終於看到物價不斷飆漲的事實,故今年起70歲以下個人免稅額將從7萬4千元調升至7萬7千元;70歲以上的銀髮族,今年起免稅額則從11萬1千元調為11萬5千元。

個人免稅額調升了,標準扣除額當然也要配合一下嘍!

今年起綜所稅標準扣除額單身將從4萬4千元調為4萬6千元,有配偶者自8萬8千元調升至9萬2千元,薪資特別扣除額自7萬5千元調成7萬 8千元,身心障礙特別扣除從7萬4千元調為7萬7千元。
殘障扣除調為7萬7千元

此外,報稅專家從過去便一再叮嚀大家,一定要把健保費相關一切支出,包括掛號、自付額的收據留下來,以供報稅時列舉扣除最多2 萬4千萬元的保險費。今年起更好了!國稅局新增了健保費可全數扣除的新規定,不再有扣除額2萬4千元的上限限制。

憂的是,「最低稅負制」今年將正式上路。

所謂最低稅負制,是指納稅人收支含「六大稅基」中的特定保險給付、未上市櫃股票及私募基金之證券交易所得、非現金捐贈、員工分紅配股時價超過面額之差額、法律新增稅負優惠等五大項者(海外所得延至2009年實施),今年起須先與所得淨額加總算出一個「基本所得額」,若結果超過規定門檻的600萬元,當事人報稅時就必須將稅基納入計算,亦即採用最低稅負申報所得。

當然嘍!根據稅務機關的說法,「加稅」並不是實施最低稅負制的目的,而是為了讓課稅制度更符合社會公平正義,同時節制、抑止許多富人長期以來千方百計鑽法令漏洞,以節稅為名、行逃漏稅之實的陋習。

此外,近年銀行存款利息微乎其微,影響所及,不少小有積蓄的民眾紛紛投資購屋,心想當個「包租公、包租婆」,租金收入總比存款利息強得多吧!

唉,無奈有一好無百好,今年起綜所稅的「租貸收入」有了新規定!亦即原本免稅的租屋押金收入,今年起一律須依銀行一年期定存利率納入租賃所得。

租貸收入有新規定

講了那麼多,不管政府有什麼新政策,納稅義務人似乎都只有乖乖遵守的份,究竟有那些撇步,有助守法的小老百姓合法節稅呢?

首先,多爭取「扶養親屬」,保證有立竿見影之效。對象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祖父母等直系尊親屬,每人免稅額11萬5千元;另20歲以下、60歲以上無謀生能力的兄弟姊妹,或者納稅人可舉證有扶養事實的其他親屬或家屬均可申報,每人免稅額7萬7千元。

此外,依規定凡去年結婚或離婚者,可自由選擇夫妻分開或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但切記:通常分開申報會比合併申報划算。

雖然今年起租屋押金收入也要報稅,但說實在的,有閒錢看準好地段購屋投資還是不錯的選擇,姑且不論房價將來會不會漲,至少買房子辦貸款可以節稅哦!

買房子辦貸款可節稅

因為,房貸利息可以享有最高30萬元的扣除額,有房貸者,只要採取列舉扣除額就能省下相當可觀的稅負;惟房貸利息要先扣抵儲蓄特別扣除額之後(就是利息扣除額),餘額才能申報房貸利息扣除。

若不小心失手選錯了房子投資,眼見房價直直落,想要認賠脫手怎麼辦?不幸中的大幸是,賣房子賠錢可以扣抵「財產交易損失」,總算不無小補。

哈哈!賣房子有賺也能節稅!只要當事人在賣出房子兩年內再買房子,即可享有「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

房東可節稅,房客也要啊!嗯,提醒諸位無殼蝸牛們,租屋族一年可以享有12萬元的「房屋租金支出扣除額」。不過,房租扣除與房貸扣除只能擇一申報,如果你是同時有房租及房貸壓力的可憐人,建議你還是事先撥撥算盤,聰明選擇較有利的一種來扣除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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